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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退票扣多少手续费_各航空公司退票规定参考

来源:民航微出行 日期:2017/7/25 1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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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坐火车还是飞机,出现不能按时乘坐的时候就要把票退掉,火车票退票是简单的固定的退票费用,统一的退票规定。飞

机票的退票规定是很多的,每张机票根据订的舱位退票费是不一样的,一般4折以下的机票都是不能退票的,而4折以上的机票就

要看实际的票规执行了。下面我们就要看看国内的航空公司机票退票扣多少手续费吧:(以下各航空公司退票规定仅供参考

国际航空退票规定
适用范围:销售日期/旅行日期自2017年4月1日(含)起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 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国航客服电话:95583 
舱位等级  舱位明细  新舱位  自愿退票手续费  自愿变更  自愿签转  备注 
手续费  差价 
航班起飞前  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  航班起飞后 
头等舱  头等全价  P/F  5%  10%  免费  5%  变更后新航段对应的票价减原票面实收票价  允许  1、以下情况等同为航班起飞后的标准处理:柜台办理手续后未登机、自助值机后未取消值机手续且未登机
2、国际客票填开的纯国内段客票G/Y舱起飞前免收自愿变更手续费
 
头等折扣  A  10%  20%  5%  10%  不允许 
公务舱  公务全价  J  5%  10%  免费  5%  允许 
公务折扣  C/D/Z/R  10%  20%  5%  10%  不允许 
超级经济舱  超经全价  G  10%  15%  免费三次,第四次起每次收5%  10%  允许 
超经折扣  E  20%  30%  10%  20%  不允许 
经济舱  全价  Y  10%  15%  免费三次,第四次起每次收5%  10%  允许 
折扣1  B/M/U  20%  30%  10%  20%  不允许 
折扣2  H/Q/V  30%  40%  20%  30%  不允许 
折扣3  W/S  50%  只退税费  30%  40%  不允许 
折扣4  T/L/N/K  只退税费  只退税费  30%  50%  不允许 

东方航空退票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2017年8月1日(含)以后销售的2017年10月29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除另有约定外,定期普通客票的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视为不定期客票,客票有效期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除另有约定外,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东航客服电话:95530
舱位等级 自愿退票 自愿变更 OPEN 自愿签转 备注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前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后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前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后
U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允许  1.旅客自愿变更航班、日期时,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客票上每一航段最后一次变更后的起飞时间为准,并按照取消定座的时间计算变更手续费。变更产生的票价差额和变更手续费,必须以国内自动变更TRI指令反馈结果为准。如果TRI指令无效,则按以下方式计算。
1)旅客自愿变更航班或日期,但不改变舱位,如果变更前后的适用票价之间存在差价,少补多不退
2)提高舱位等级,按照票面价格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差价收取差额。当升舱差额等于或小于零元时,一律按照零元计算。如果涉及航班或日期变更,须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后的客票变更规定按照升舱后的票价规定执行。
3)降低舱位等级,按自愿退票办理;或以换开客票的形式办理,但差价不退,如果涉及航班或日期变更,须同时收取变更费,降舱后的客票变更规定按照降舱后的票价规定执行。
4)来回程公布票价客票要求变更,则按1/2来回程公布票价计算变更费。
5)变更手续费一律四舍五入至个位。
6)办理自愿退票时,已收取的变更手续费不退。
2.旅客自愿签转。
1)U/F/J/Y舱票价的客票,按照自愿变更的规定收取变更手续费后,允许自愿签转(注有“不得签转”字样的客票除外);如果签转后承运人的适用票价高于东上航票价,必须补收差额,并按照自愿变更的规定收取变更手续费后进行签转;如果签转后承运人的适用票价低于东上航票价,差额不退,并按照自愿变更的规定收取变更手续费后进行签转。
2)P/C/D/Q/I/B/M/E/H/K/L/N/R/S/V/T/Z舱票价的客票,不得自愿签转。如旅客要求自愿签转,需补齐明折明扣票价与正常公布票价的差价,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后,方可签转。
3)如果存在其它签转协议或快线产品,则按其中关于自愿签转的条款执行。 
F
P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不允许  不允许 
J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允许 
C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不允许  不允许 
D
Q
I
Y 收取5%退票费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允许 
B 不允许  不允许 
M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E
H
K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50%退票费 收取20%变更费 收取30%变更费
L
N
R
S 收取50%退票费 收取100%退票费 收取30%变更费 收取50%变更费
V
T
Z

南方航空退票规定: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2017年7月7日(含)以后,乘机日期2017年7月7日(含)以后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
1、客票有效期:除另有规定外,普通客票自首次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普通票价客票超过有效期运输无效,且不允许办理退款。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南航客服电话:(020)95539 4000095539 电子商务: (020)28295539
舱位等级 舱位代码 票价级别 使用条件 签转规定 备注
退票费 变更费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头等舱 F F 5% 10% 免费 5% 允许 客票的签转规定
(一) 客票的签转按相关签转协议执行。
(二) F/J/W/Y物理舱位客票(包含有直减优惠的),补齐差额后进行签转。
(三) 按F/J/W/Y舱票价计算的婴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优惠票允许自愿签转。
(四) 如签转后的承运人适用票价高于南航票价,需补齐差额后进行签转;如签转后的承运人适用票价低于南航票价,允许签转,但差额不退 ,或按自愿退票处理。
(五) 客票签转须同时按本总则规定收取变更费。
(六) 其它凡不允许自愿签转的可退票的客票要求自愿签转,按自愿退票办理。

二、儿童、婴儿折扣规定
(一) 儿童按成人F/J/W/Y舱全价的50%购买儿童票,婴儿按成人F/J/W/Y舱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得享受双重优惠;其它按南航新版《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 使用除F/J/W/Y其他舱位销售儿童、婴儿客票,票价选择成人适用运价的,按该运价成人同等适用条件执行;票价选择儿童、婴儿正常使用运价的(即50%和10%优惠票价),按该运价原对应订座舱位(F/J/W/Y舱)的使用条件执行。
(三)儿童、婴儿客票,其机场建设费、燃油费均按儿童,婴儿标准执行。
(四)除现有儿童购票规定外,每位年满18周岁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旅客最多携带两名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同舱位乘机,其它超过规定数量的儿童(含按成人票价购买客票的儿童)乘机,必须按无成人陪伴儿童规定办理。
(五)无人陪伴儿童按南航新版《国内客运销售业务手册》相关操作规定办理。
 
公务舱 J J
公务舱 优惠舱 C C 10% 20% 5% 10% 不允许
C C* 10% 20% 5% 10%
D D* 20% 30% 10% 20%
I I* 20% 30% 10% 20%
明珠经济舱 W W 5% 15% 免费 5% 允许
明珠经济舱优惠舱 S S1* 20% 30% 10% 20% 不允许
S2* 30% 50% 20% 30%
S3* 50% 不得退票 30% 50%
经济舱 Y Y 5% 15% 免费 5% 允许
经济舱90-99% B B 20% 30% 10% 20% 不允许
经济舱80-89% M M
经济舱75-79% H H
经济舱70-74% U U 30% 50% 20% 30%
经济舱65-69% A A
经济舱60-64% L L
经济舱50-54% E E 50% 只退税费 30% 50%
经济舱45-49% V V
经济舱 Z Z*
T T*
N N*
R R*
G G* 只退税费 只退税费 不允许 不允许
X X*
经济舱产品舱 P/K/Q/T/N _ 除上述单程运价外其它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执行

山东航空退票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2017年6月15日(含)以后填开,旅行日期为每年春运(每年农历腊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廿五)及7月1日-8月31日
客票有效期:除另有约定外,定期普通客票的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视为不定期客票,客票有效期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除另有约定外,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山东航客服电话: (0531)95369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签转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C 头等/商务正价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客票变更:
1.使用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票价的客票按所使用舱位变更规定执行。
2.使用婴儿票价的客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更改,占座婴儿按照儿童标准执行。
3.常旅客免票变更规定按照会员手册规定操作。
4.特殊产品按照对应产品要求执行。
客票退票:
1. 客票舱位变更后如需自愿退票,已收取的改期手续费不退,差价退还,按照原始客票票价和原始舱位规定(时间判断标准按照最新客票定座取消时间),收取退票手续费。
2.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票价的客票免费退票,需提交国家颁发的相关证明, 可在山航直属售票处办理或通过呼叫中心办理,其他销售单位不允许办理。 通过呼叫中心办理需要提交本人免冠手持证明的照片电子版未经编辑的原件。
3.儿童旅客和占座婴儿退票费按照其订座舱位规定执行, 不占座婴儿客票,免费退票。
4.中转联程 S 舱客票部分已使用,不允许退票,仅退还未使用航段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5.过期客票,仅退还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
6.特殊产品依据对应产品要求执行 
A/D 头等/商务折扣 收取15%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不允许
O/I
W 高经正价 收取15%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免费变更三次,超过三次收取10% 收取10%变更费 允许
R 高经折扣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40%退票费 收取20%变更费 收取30%变更费 不允许
Y 经济正价 收取15%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免费变更三次,超过三次收取10% 收取10%变更费 允许
B/M/H 经济折扣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40%退票费 收取20%变更费 收取30%变更费 不允许
K/L/P/Q 收取40%退票费 收取50%退票费 收取30%变更费 收取40%变更费
G/V/U/Z 收取60%退票费 收取100%退票费 收取40%变更费 收取50%变更费
S/J/T/E 收取100%退票费 收取100%退票费 收取40%变更费 收取50%变更费

深圳航空退票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2017年06月20日(含)以后销售、航班日期为2017年07月0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期间旅行的客票。
客票有效期: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深圳航空客服电话:95361 代理人热线:4008-777-799
舱位等级 舱位折扣 客票使用条件 备注
退票费 改期费(每次) 自愿签转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允许 1、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变更费、退票费。
2、儿童退改按订座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注:无陪儿童按Y舱适用的退改规定操作),如为特殊运价则按特价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
3、公布运价舱位不允许变更至自定义舱位。改期时无同等舱位开放,可以升舱至高折扣舱位;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或低票价改高票价同时进行,则实际舱位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G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 收取10%变更费
Y 100%
B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 收取10%变更费 不允许
M 90%
M1 85%
U 80%
H 75%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30%退票费 收取10%变更费 收取20%变更费
Q 70%
Q1 65%
V 60%
V1 55%
W 50% 收取50%退票费 不得退票 收取30%变更费 收取50%变更费
S 45%
E 40%
F/C 儿童票 免费退票 收取10%退票费 免费变更 收取5%变更费  
Y 收取10%退票费 收取20%退票费 收取5%变更费 收取10%变更费
婴儿票 免费退票 免费退票

 

 


四川航空退票规定:

适用范围:
使用条件自2016年11月30日零时开始出票、以2016年11月30日零时旅行起执行
适用航线:成都=拉萨、重庆=拉萨、杭州=拉萨、西安=拉萨、西宁=拉萨、夏河=拉萨、昆明=拉萨、丽江=拉萨、成都=林芝、绵阳=拉萨、兰州=拉萨
客票有效期:
1、客票有效期:除另有规定外,普通客票自首次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普通票价客票超过有效期运输无效,且不允许办理退款。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四川航空客服电话:028-88888888
舱位等级 舱位代码 票价级别 使用条件 备注
退票费 变更费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头等舱 F F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1、变更及退票费的费率均以退座时间为准。
2、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
3、变更后引起前后票价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或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自愿退票处理;
(2)低舱位改高舱位(变更子舱位)或变更舱位等级(升舱),同时收取变更费及票价差额,如航班及日期未发生变更,仅变更舱位,则仅收取票价价差;
(3)同等舱位较低票价变更为较高票价,补齐差价同时收取变更费;
(4)同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为较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处理或升舱办理
(5)订座舱位更改后如需再变更,其变更收费按更改后的订座舱位使用条件办理,变更前所收的变更费不退。
4、子舱位变更或升舱后如需退票,按新定座舱位退座时间为界定,票价价差部分按变更后新票价订座舱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
 
P P
头等舱 J J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I I
C C
高端经济舱 A A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全价经济舱 Y Y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折扣经济舱 T T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变更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20%变更费
H H
G G
S S
L L
E E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30%变更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50%变更费
V V
R R
K K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变更费 收取对应舱位票面价100%变更费
N N


厦门航空退票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2016年4月15日(含)以后填开,4月15日(含)以后旅行的平淡季航线航班客票
客票有效期:
1、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其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厦航客服电话: (0592)95557
适用对象 舱位 退票手续费 变更手续费 签转 备注
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 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飞后 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前(含2小时) 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内(不含2小时)及飞后
成人 F 收取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退票费 收取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10%退票费 1、≤3次,免费;
2、>3次,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对应舱位等级全票价(F/J/Y)的5% 允许 客票变更:
1、 自愿变更仅限在同一航程的前提下,变更航班号、乘机日期和座位等级三种情形,需在相同座位等级有可利用座位的条件下方可办理,否则按自愿升舱/自愿降舱办理。变更承运人(即签转)另行规定。
2、 自愿升舱需同时收取变更费以及变更前后的票价差额。
3、 自愿降舱按原定座位等级退座退票,收取退票费,另购新票。
4、自愿变更座位等级后如需再变更,按变更后的座位等级相应规定办理,变更前所收的变更费不退。
自愿退票:
1、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后的客票发生退票,以变更后的航班日期为标准,退票费根据其座位等级对应收费标准收取,退票前变更所收变更费不退。
2、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客票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办理。若客票已超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则票款、民航发展基金与燃油附加费均不予以退还。 
J
Y
H 不允许
B 收取Y舱公布运价10%退票费 收取Y舱公布运价20%退票费 收取Y舱公布运价5%变更费 收取Y舱公布运价10%变更费
M
L
K
N 收取Y舱公布运价20%退票费 收取Y舱公布运价40%退票费 收取Y舱公布运价10%变更费 收取Y舱公布运价20%变更费
Q
V
T
儿童 F/J 按F/J座位等级成人标准办理 允许
Y/H/B/M/L/K/N/Q/V 按Y座位等级成人标准办理
婴儿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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