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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班重征燃油附加费

来源:民航微出行 日期:2021/11/5 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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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下单旅客发现多了10元或20元燃油费,那是因为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了。

     日前,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南方航空等国内航空公司陆续宣布将从11月5日起,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

 

  这是自2019年1月航空公司取消收取燃油附加费以来首次恢复。

 

  为什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依据航空煤油基础价格而调整的。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的规定,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近期航空煤油价格不断上涨,11月份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每吨5400元,达到征收标准。

 

   航空

 

 

  此次收取航空燃油附加费主要是受国际航空油价持续高位的一个影响,从航空公司角度而言,油价在持续上涨,会有很高的一个运营的成本压力。